近年来,随着校园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化,校园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愈发突显。院徽作为校园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,是彰显学院形象的重要标识,承担了宣传弘扬学院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和学院文化的重要作用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文化建设,更好体现学院的专业特色与发展定位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并报学校审批,决定即日起正式启用新院徽,该徽标由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窦勤军设计创作。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。
一、学院徽标
二、院徽释义
1.院徽由金沙短信特邀送58中英文,书本变形的帆、河流以及字母“M”组合而成。
2.标志整体为圆形,代表圆满、恒久、团结、和谐,象征着博大精深。
3.书本变形的帆与河流巧妙的组合成“统计”“学院”的英文首写字母“S”,“S”也是“数学”“苏师”汉语拼音首写字母。书本变形的帆,“书本”象征知识,“帆”寓意为莘莘学子孜孜汲取知识,乘风破浪飞向成功的彼岸,同时也寓意着学院的发展一帆风顺。“河流”寓意学院的发展源远流长。
4.标志中的几何图形变形的“M”是数学的英文首写字母,代表着数学。
5.“1952”是学院的创始年份,直观表明学院历史底蕴。
6.标志色为蓝色,蓝色是天空大海的色彩,是高科技的色彩,象征着博大精深。
三、使用要求
1.新院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用。
2.院属各部门新制作的宣传品、出版物、纪念品、办公用品、教学资料、会议材料、旗帜、徽章、证书、证件,举办会议、活动的宣传材料等系列实际应用,均须使用新院徽。原院徽停止使用。
3.学院各办公室、实验室、报告厅等公共场所应严格按照新院徽的设计规范进行使用,不得擅自更改或变形。
4.未经学院授权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新院徽用于商业目的。
5.学院将对院属网站、新媒体平台(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号)等处对院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更新,确保规范使用。
6.学院将通过各种渠道对新院徽进行宣传推广,以提高师生及社会各界对新院徽的认知度。
四、过渡安排
对于已印有旧版院徽的物品,学院将采取过渡期内新旧院徽同时使用、有序逐步更换的方式进行处理,以确保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并避免浪费。
金沙短信特邀送58
2024年9月3日